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7月-8月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加工自制的餐饮食品共164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62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8.78%。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样品信息详见附件。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7月-8月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加工自制的餐饮食品共164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62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8.78%。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在90日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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