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相关规定,结合和田地区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我地区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和田地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表》
附件:
和田地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表
序号 |
县市 |
地块 名称 |
报告编制单位 |
调查结论 |
提交报告数 |
评审时间 |
评审结论 |
是否移出调查名录地块清单 |
1 |
和田市 |
和田市友好医用制氧厂 |
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该地块调查范围内土壤及地下水各污染因子均未超出响应的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第二阶段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
1 |
2020年6月21日 |
经专家组审议,和田市商工局委托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和田市友好医用制氧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程序合理、内容较为完整,结论总体可信,调查范围内土壤及地下水各污染因子均未超出响应的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