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并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地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地委、行署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地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完成地委、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综治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办、重要文稿草等工作
负责人:秦志升 电话:0903-6181866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负责人:阿娜汗·色买提 电话:0903-6181866
(三)综合减灾科。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负责人:张涛 电话:0903-6181866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日常工作。
负责人:孔令洋 电话:0903-6181866
(五)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孔令洋 电话:0903-6181866
(六)森林草原防火和防汛抗旱科。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地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红 电话:0903-6181866
(七)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涛 电话:0903-6181866
(八)法规与宣传教育培训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案件审查等工作。负责制订应急管理队伍业务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王红 电话:0903-6181866
(九)综合执法一队。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标准;组织指导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负责人:刘源 电话:0903-6181866
(十)综合执法二队。负责制定执法标准;组织指导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张涛 电话:0903-6181866
(十一)事故调查评估科。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孔令洋 电话:0903-6181866
单位联系电话:0903-618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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