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编写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三)指导地区道路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及其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落实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四)指导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组织实施公路有关收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价格。
(六)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公路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承担管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场准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七)指导县乡道及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监督指导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负责管辖收费公路管理及公路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指导县市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建设市场,负责培育和管理公路养护市场。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九)承担交通战备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交通运输有关信息。 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处置工作。
(十)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承担交通科技项目管理,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行分析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技术规范。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协调工作。
(十一)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利用外资工作。
(十二)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局机关日常工作事务;承担督查、政务公开、信息、档案、机关财务、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科技信息、精神文明、人事劳动、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于建波,联系电话: 0903-2565608;
(二)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科。组织拟订地区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公路、运输站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收费公路的收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编写地区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并按并按程序报批,指导枢纽场站建设;负责权限内公路工程设计审核工作;承担权限内经营性收费公路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行分析及其信息工作;参与编制交通战备公路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组织交通运输发展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指导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地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科科长:李东平,联系电话:0903-2565424;
(三)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督科。参与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组织落实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有关政策、制度和运营服务规范;参与有关交通物流的政策研究;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监督和信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监督管理有关公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协调交通战备、公路应急处置工作。
项目建设科科长:陈鄂联,系电话: 0903-2565045;
(四)项目建设管理科。负责交通运输建设行业指导、市场准入、工程质量、市场管理、信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交通运输建设制度和技术规范;指导维护公路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组织落实交通运输建设制度和技术规范;指导维护公路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承担管辖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管辖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和设计变更审核、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管辖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织落实公路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和计价依据;指导交通运输建设行业安全监督。
农村公路管理科科长:白克尔·扎克尔,联系电话:0903-2565894;
(五)农村公路管理科。参与拟定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地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监督检查及其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地区农村公路规划的编制,编报、下达农村公路年度计划;指导交通建设扶贫工作;指导农村公路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县乡道、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活动的许可;负责权限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
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督科科长: 刘建效 联系电话0903-2565467;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台北西路332号
办公室主任:于建波,
联系电话: 0903-2565608
办公室联系电话:0903-2565469(传真)
值班电话:0903-2565202
投诉电话:12328
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承办科室:和田地区道路运输和安全监督科
联系电话:0903-2565467
项目建设管理科:0903-2565045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
一、机构简介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规格副县级,由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管理,以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执法,主要负责地区本级行政区域交通运输管理事权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地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参与协调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二)负责培育和管理全地区道路运输市场,对道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中心实施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平等、公正、信用、有序的竞争秩序。
(三)负责全地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和轨道交通运营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跨县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和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行政许可。
(五)组织开展全地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经济运行分析;负责全地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地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价格和收费标准。
(六)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和战备物资运输以及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处置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七)指导全地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道路运输执法活动。
(八)指导全地区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水路运输市场管理。
(九)指导全地区水上航区(线)监管、船舶管理、船员管理、船载危险货物监管、船舶防污染管理,船舶处理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工作。
(十)指导全地区水上水下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全地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组织、指导本辖区海事机构执法活动。
(十二)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信息和政务公开、资产管理、车辆调度、后勤服务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本级执法服装、车辆、专用设备、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执法管理科。负责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执法局年度执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承担执法队伍的法治建设、人员资格、证件管理、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统筹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执法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执法单位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和上级批办的案件。
(三)运政执法科。负责拟订全地区道路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负责地区本级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客运、危险品运输、客货站场、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租赁、货运代理(代办)企业等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等工作。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道路运输执法工作。
(四)路政(海事)执法科。负责拟订全地区县乡公路路政、地方海事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指导地区农村公路、管辖专用公路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承担地区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路政、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工作。指导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农村公路、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工作。
(五)工程质量监督科。负责拟订全地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规范和制度;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管辖范围的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实施监督执法;指导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工程质量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27号
办公室主任:吐地·买买提
办公室联系电话:0903-2056040(传真)
值班电话:0903-2056500
投诉电话:12328
办公时间:
夏 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 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