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加强国防宣传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的防空意识和国防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行署决定在和田市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一、鸣放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北京时间)。二、鸣放范围和田市城区三、鸣放信号
为加强国防宣传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的防空意识和国防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行署决定在和田市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0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北京时间)。
二、鸣放范围
和田市城区
三、鸣放信号
鸣放防空预先、空袭、解除三种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间距时间为5分钟,警报鸣放过程共19分钟。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时间为3分钟。
由和田地区住建局人民防空科室具体负责试鸣相关工作,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切勿引起恐慌,保持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此公告可在媒体上发布)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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