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新疆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行报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新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2019年,全区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攻方向,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全面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4场战役,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9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略有改善,河流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湖库水质为轻度污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风险态势保持稳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明显下降。
2019年,全区14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1.4%,比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乌—昌—石”区域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0%,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奎—独—乌”区域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9%,比上年增加5.2个百分点;首府乌鲁木齐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5.9%,比上年增加2.0个百分点。
2019年,全区监测的78条河流169个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为98.8%;湖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喀纳斯湖、天池、白杨河水库等22座高山湖库和城市上游湖库水质较好;监测的123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91.0%达标,14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城市的3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水质达标比例为87.5%;76个县城(区)91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水质达标比例为92.3%。
2019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质量为优。全区生态系统格局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全区自治区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28个(不含兵团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3个,总面积约18万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