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和田地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和地扶领字〔2018〕4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14945.6 万元,
2.行业专项(统筹整合部分)32598.19 万元,
3.县级安排资金 120 万元,
以上合计147663.79 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扶〔2017〕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新扶贫领字〔2017〕39号)、《和田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地扶领字〔2018〕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可使用范围安排项目;
二是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原则;
三是不得擅自调整、随意变更项目。
三、墨玉县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安排计划
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财政局:0903-6565148 扶贫办:0903-6564404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墨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