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和田地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和地扶领字〔2018〕4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地方债券资金47000万元(和地财扶〔2020〕1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扶〔2017〕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新扶贫领字〔2017〕39号)、《和田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地扶领字〔2018〕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可使用范围安排项目;
二是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原则;
三是不得擅自调整、随意变更项目。
三、墨玉县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备案表
详见附表:墨玉县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备案表
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财政局:0903-6565148 扶贫办:0903-6564404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墨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