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护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收到2020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护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12954万元。
二、分配原则
完成12954名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原则上每人每年按1万元进行补助。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使林业在脱贫攻坚中的特殊优势得以充分显现,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增收1万元,有效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分配结果
皮山县1696万元,墨玉县3069万元,和田县1338万元,洛浦县1635万元,策勒县1622万元,于田县2024万元,民丰县568万元,和田市1002万元。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202186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