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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和田地区新到位脱贫攻坚债券限额及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31   浏览次数:2401次   【字体: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新到位脱贫攻坚债券限额及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收到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75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600万元,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5000万元。

以上合计1603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1、自治区财政厅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切块法筹集,因素法分配,原渠道下达”的原则,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涉农资金切块分配方案,按照“资金渠道不乱、资金性质不变”的原则,原渠道分配下达资金。各地州按照自治区统筹整合资金的要求,对本级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按因素法测算切块分配下达到试点贫困县。

2、脱贫攻坚规划,本级行业单位分配方案,上级财政部门分配方案等等。

三、分配结果

1、皮山县230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72万元,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1000万元。

2、墨玉县253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8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60万元,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900万元。

3、和田县287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3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00万元,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300万元。

4、洛浦县184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3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60万元,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6500万元。

5、策勒县153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5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8万元,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900万元。

6、于田县291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8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0万元,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7100万元。

7、民丰县8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5万元。

8、和田市195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8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0万元,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7300万元。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202186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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