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于田县水源地建设项目项目经于田县发改委《关于于田县水源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于发改投资【202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资金,计划总投资7000万元。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和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于田县城。
2、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新建水源井6座(4用2备),水源井深160米,配套输水管总长2715米,阀门井3座,排泥井4座;新建自来水厂1座,占地19500平方米。近期1.35万m3/d,远期2.0m3/d。主要包括净水车间1座,清水池2座,二级泵房1座、配电室1座、综合办公楼用房1座、仓库及修复间1座,值班室1座、化粪池1座、废水沉淀池1座以及配套自动控制、维修、化验、监控、数据传输、办公和生产辅助设施;新建清水输水管总长24480米,阀门井7座、排气阀井9座、排泥阀井9座等。
3、招标范围:
(1)设计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2)监理标: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施工总承包: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资格;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2)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监理标:监理企业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并且所报建项目管理人员可在新疆建设云服务平台可查询,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四、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资料员岗位证、材料员岗位证,并提供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近四年(2016年4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该一级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17年4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疆外投标企业应完成进疆企业信息报送。(以上资质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一套且密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监理标:监理投标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及主要监理人员技术岗位证及职称证。并提供注册总监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自2017年4月至今类似规模项目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疆外投标企业应完成进疆企业信息报送。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密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发布公告媒介:和田日报社、和田政府信息网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 5月15日(每日10:00至14:00、15:30至19:30)
八、投标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九、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德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玉座七楼) 联系人:谢志会 电话:0903-2041166
十、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地区住建局三楼)
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德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