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策勒县山区四乡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根据和地财扶[2020]1号文件精神资金已落实以及策扶领字[2020]1号文件要求以及策发改[2019]505号立项批复,招标人为策勒县自然资源局,资金来源为2020年地债资金,计划总投资3312万元。现对该项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和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策勒县恰哈乡喀拉塔什村、恰哈乡乌库村、恰哈乡介格塔勒村、奴尔乡亚其村、博斯坦乡布藏克尔吐维村。
2、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两个地质灾害点(恰哈乡喀拉塔什村、恰哈乡乌库村)的专项勘查;(2)5个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程设计;(3)5个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程施工。
3、招标范围
(1)工程EPC总承包模式:本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监理标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工程EPC总承包模式:投标人为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1)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拟派勘查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设计或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查设计的成员提供);
(2)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委派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地质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勘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投标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②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3、监理标段:监理企业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本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四、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EPC模式:投标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勘查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人员证件,提供投标人(2015年1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疆外投标企业应完成进疆企业信息报备,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密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监理标段:监理投标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地质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公司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自2015年1月至今类似规模项目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疆外投标企业应完成进疆企业信息报备。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密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发布公告媒介:新疆日报、和田日报、和田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23日(每日10:00至14:00、15:30至19:30)
八、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3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九、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盛华永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玉座10楼)
联系人:李美良 电话:0903-7820777
十、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策勒县自然资源局 新疆盛华永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9日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