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财金〔2019〕19号
关于拨付2019年第二次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县市2019年度农业保险投保情况,现下达2019年第二次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资金列入“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科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实行) 》要求,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核拨付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