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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全国“全国基层科普行动 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次数:1792次   【字体:

和地财教〔2019〕31号


关于下达2019年全国“全国基层科普行动 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科〔2017〕2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国“全国基层科普行动 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精神,现下达你县(市)万元(附件1),列支“2060799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科目。请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已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随文下达各地(单位)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县(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请各县(市)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和《关于做好财政教科文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工作的通知》(新财教〔2016〕236号)文件要求,填写《自治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反馈表》(详见附件3),并在资金拨付第二个月起每月月初一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附件:2019年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分配表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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