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财金〔2019〕15号
关于第三次下达2018年度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不断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现安排你县(市)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指标(附件1),指标列入2130899“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支出科目(项目代码:Z145110010023)。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照程序拨付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实行) 》要求,《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度)》(附件2)和下达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补贴资金45日内报我局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核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监管,并将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附件:2018年度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三次下达情况表
和田地区财政局
二O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