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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部分)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2   浏览次数:1699次   【字体:

和地财农〔2019〕56号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部分)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部分)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19]48号)文件,为支持你县(市)农业生产发展,现下达你县(市)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  万元。此款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请按照资金实际使用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

一、请你县(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执行单位,加快支付进度,及时兑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你县市2019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含提前下达部分,详见附件2)作为资金绩效考核的依据,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每月20日前反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填写《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详见附件3)。



附件: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部分)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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