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财建[2019]7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产粮大县
奖励资金的通知
墨玉县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8]5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县2019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030万元,收入功能科目列“11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具体使用时列相关支出功能科目。
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按月反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现将中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执行中,请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报地区财政局。
2019年3月12日
抄送:本局预算科、国库科、农业科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9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发汉文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