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财农〔2019〕18号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18]144号)文件,现下达你县(市)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 万元。此款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农林水支出(农业)”。
请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财预[2018]15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预[2018]158号)等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动态扶贫监控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