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财建〔2019〕95号
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新财建[2019]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下达2019年自治区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指标317.1万元。此项资金切块下达各地,自治区不指定具体用途,由试点贫困 县统筹用于脱贫攻坚。支出功能科目“2200110国土整治”,支出经济科目“3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资金改变用途而涉及预算科目调整的,要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做好资金台账登记。
请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的要求,按月报送《自治区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附件:2019年自治区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分配表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