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和田地区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田地区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和田地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拟定《和田地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规范全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18年4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8〕30号)精神,结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清单,和田地区认真开展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全面完成了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工作。2018年11月,和田地区召开本级及县市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部署会,对全地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行专题培训,地区本级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管理,设定绩效目标,随同年初预算同步报送、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三)全面实施预算编制绩效管理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的主体,负责实现预算绩效目标。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预算单位申请项目时,向财政部门提供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详细绩效信息,作为项目预算审核的依据。由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单位申报的项目预算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同时,积极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统一核定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标准化,对发展性项目实行一年一梳理、一年一论证审批。
(四)积极推进预算执行绩效评价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政监督延伸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实现了全覆盖。预算年度结束后,由财政部门牵头,结合部门单位决算工作,集中时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活动,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部门单位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
(五)不断加大预算绩效公开力度
按照预算公开规定要求,严格落实绩效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资金透明度,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财政部门批复下达预算时,通过统一规范的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按照预算公开的原则,同步加大预算绩效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报纸、单位公开栏等方式和途径,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正面效应。
(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结果引用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逐步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年底通过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部分项目资金,或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
(七)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突出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由地县财政部门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对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针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制定了《和田地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主动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委托新疆大学教授对地县使用扶贫资金的主管部门人员进行培训,查找绩效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二、工作存在问题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由于和田地区未成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评价结果尚未与预算安排挂钩,部分单位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追踪、评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
二是可操作性有待增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地区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还无法真正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可操作性待增强。
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从整体情况看,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缺乏系统培训,业务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业务水平待增强。
四是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需进一步深入。由于预算绩效工作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行业标准不同,评价指标标准不精确,各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进度不同,还需及时协调、督促,确保圆满完成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机构和人员配备。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逐步设立专门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管理。
(二)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加强对县市财政部门的督促力度,加快开展此项工作。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对于运转保障类项目较多的单位,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
(三)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创新评估评价方法,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建立专家智库,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库,严格资格认定,规范选用程序,加强执业质量监督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财政部门及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充实业务知识,结合工作开展实际,认真总结预算绩效工作开展以来的实践经验、问题和难点,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五)提升信息化支撑。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将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全部融入,实现资金流、项目流、绩效流“三流合一”,打造共享共用的信息化平台,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联网和数据共享,促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六)稳步有序推进实施。加强财政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工作衔接、上下联动,同步实施、整体推进,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