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8年财政部门不断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全面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2018年全地区“三公”经费支出2,520.56万元,同比下降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54万元,公务接待经费170.02万元
2018年财政部门不断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全面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2018年全地区“三公”经费支出2,520.56万元,同比下降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54万元,公务接待经费170.02万元。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48辆。
2018年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252批次,总计13,600人次。
2018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及车辆购置费减少主要集中在公检法司、政府部门及乡镇。
我地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十项规定,强化“厉行节约”理念,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购置新车,但地区车辆总体状况较差,老旧车辆和待报废更新车辆增多,造成车辆油耗大、维修成本偏高。
2019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更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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