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办〔2018〕31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提前下达2019年农村学前三年教育保障机制补助经费专项资金:中央资金(财科教〔2018〕126号)24177万元、自治区资金(新财教〔2018〕307号)、地州市资金(和地财教〔2019〕8号)。
以上合计2417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二、分配原则
自治区财政厅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切块法筹集,因素法分配,原渠道下达”,“资金渠道不乱、资金性质不变”的原则,分配下达资金。
三、分配结果
地县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地州市资金 |
支出方向 |
和田地区 |
24177 |
24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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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等特殊教育补助 |
皮山县 |
2554 |
2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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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等特殊教育补助 |
墨玉县 |
6385 |
6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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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等特殊教育补助 |
和田县 |
3954 |
3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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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等特殊教育补助 |
洛浦县 |
3456 |
3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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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等特殊教育补助 |
策勒县 |
1251 |
1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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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等特殊教育补助 |
于田县 |
2688 |
2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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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等特殊教育补助 |
民丰县 |
202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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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等特殊教育补助 |
和田市 |
3687 |
3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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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等特殊教育补助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2021866-6100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