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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提前下达2019年南疆四地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20   浏览次数:2732次   【字体: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办〔2018〕31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提前下达2019年南疆四地州南疆四地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中央资金(财科教〔2018〕118号)5604.46万元、自治区资金(新财教〔2018〕315号)、地州市资金(和地财教〔2019〕13号)。

以上合计5604.46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二、分配原则

自治区财政厅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切块法筹集,因素法分配,原渠道下达”,“资金渠道不乱、资金性质不变”的原则,分配下达资金。

三、分配结果

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地县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地州市资金

支出方向

和田地区

5604.46

5604.46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

皮山县

657.00

657.00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

墨玉县

1475.70

1475.70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

和田县

714.73

714.73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

洛浦县

715.21

715.21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

策勒县

417.01

417.01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

于田县

687.78

687.78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

民丰县

124.55

124.55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

和田市

788.88

788.88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

地区实验中学

23.60

23.60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2021866-6100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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