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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6   浏览次数:2308次   【字体: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办〔2018〕31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支出)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资金

中央资金(新财建[2018]131号、和地财建[2018]65号)24589万元。

2.2018年退牧还草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中央资金(新财建[2018]137号、和地财建[2018]73号)1050万元。

3.2018年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中央资金(新财建[2018]148号、和地财建[2018]74号)3670万元。

4.2018年以工代赈示范过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

中央资金(新财建[2018]135号、和地财建[2018]67号)5350万元。

5.2018年地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

中央资金(新财建[2018]200号、和地财建[2018]88号)200万元。

6.2018年草原防火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

中央资金(新财建[2018]118号、和地财建[2018]53号)500万元。

7.2018年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及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

中央资金(新财建[2018]136号、和地财建[2018]89号)134.7万元。

8.2018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

中央资金(新财建[2018]132号、和地财建[2018]70号)4130万元。

以上合计39623.7万元。

二、分配原则

自治区财政厅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切块法筹集,因素法分配,原渠道下达”的原则,本级行业单位分配方案,分配下达资金。

三、分配结果



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地县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地州市资金

支出方向

和田地区

39623.7

39623.7

皮山县

5365

5365

三农

墨玉县

7612.7

7612.7

三农

和田县

3968.6

3968.6

三农

洛浦县

5218

5218

三农

策勒县

7238.7

7238.7

三农

于田县

5442.7

5442.7

三农

民丰县

610

610

三农

和田市

4108

4108

三农

本级单位和田地区草原站

60

60

三农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2021866-6100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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