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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2018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6   浏览次数:2268次   【字体: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办〔2018〕31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18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中央资金(新财建[2018]220号、和地财建[2018]106号)55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自治区财政厅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切块法筹集,因素法分配,原渠道下达”的原则,本级行业单位分配方案,分配下达资金。

三、分配结果

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地县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地州市资金

支出方向

和田地区

5500

5500

皮山县

1500

1500

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墨玉县

和田县

1500

1500

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洛浦县

500

500

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策勒县

1500

1500

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于田县

500

500

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民丰县

和田市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2021866-6100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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