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有关规定,现将和田地区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2018年和田地区统筹整合范围财政涉农资金604126.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34458.55万元(包含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1308.6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69667.50万元(包含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
(二)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用于脱贫攻坚项目资金327178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928465.85万元。
(三)第一项中,包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1908.6万元,具体是:发展资金183967万元、以工代赈资金91300万元、相关发展资金15442.6万元、国有贫困林场1020万元、国有贫困牧场179万元。
二、分配下达情况
(一)2018年下达和田地区统筹整合范围财政涉农资金604126.05万元,分配给各县市的情况为:皮山县71059.36万元、墨玉县127412.23万元、和田县90033.54万元、洛浦县75492.83万元、策勒县67570万元、于田县89584.23万元、民丰县13284.71万元、和田市69689.15万元。
(二)2018年下达地方政府债券用于脱贫攻坚项目资金327178万元,皮山县43708.5万元、墨玉县77215.5万元、和田县45953.5万元、洛浦县37811.5万元、策勒县34418万元、于田县40588万元、民丰县2496万元、和田市44987万元。
(三)第一项中,包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1908.6万元,分配下达情况为:皮山县34313.5万元、墨玉县70684万元、和田县43748.4万元、洛浦县35802.3万元、策勒县25159.5万元、于田县38836.3万元、民丰县4114.5万元、和田市3925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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