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9月18日讯记者王亚芸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9月1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三十二批79件转办件、第三十三批65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均已全部办结,两批共计办结144件。
第三十二批79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36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2件、昌吉回族自治州10件,阿克苏地区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5件,喀什地区4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3件、塔城地区2件,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均为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类28件、大气类22件、油烟类18件、扬尘类14件、固废类10件、水污染类8件,生态类和其他类各1件。
第三十三批65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22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9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7件、昌吉回族自治州6件、阿克苏地区4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哈密市各3件,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各2件,克拉玛依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鲁番市均为1件。另外,还有兵地共同办结2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类18件、大气类15件、扬尘类13件、油烟类11件、固废类10件、水污染类9件、其他类7件、生态类6件。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三十三批2266件转办件已全部审核办结,其中查证属实2005件,不属实261件。审核已办结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1663家,行政处罚465家,处罚金额合计4739.07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21人,刑事拘留3人,约谈152人,问责872人。所有转办件具体办结情况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 p://www.xinj iang.gov.cn)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