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9月12日讯记者王亚芸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9月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二十四批76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全部办结,第二十五批87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办结84件,两批共办结160件。
第二十四批76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41件,昌吉回族自治州7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6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和塔城地区各4件,喀什地区3件,吐鲁番市2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密市、阿克苏地区和克拉玛依市均为1件。另外,还有兵地共同办结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类24件、大气类23件、固废类19件、油烟类12件、扬尘类11件、水污染类7件、生态类4件、其他类6件。
第二十五批84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35件,昌吉回族自治州10件,阿克苏地区8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7件,塔城地区6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哈密市各5件,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吐鲁番市各2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件。另外,还有兵地共同办结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大气类26件、噪声类和扬尘类各20件、固废类19件、水污染类11件、油烟类10件、生态类6件、其他类3件。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二十五批1653件转办件已办结1648件,其中查证属实1491件,不属实157件。审核已办结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1221家,行政处罚399家,处罚金额合计3173.39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20人,刑事拘留3人,约谈135人,问责808人。所有转办件具体办结情况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ht tp://www.xinj iang.gov.cn)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