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9月2日讯记者王亚芸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9月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十三批71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已办结62件。
第十三批62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32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7件、昌吉回族自治州6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3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哈密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各2件,塔城地区、和田地区和吐鲁番市均为1件;另外,克拉玛依市和伊犁州跨行政区域共同办理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固废类19件、大气类17件、噪声类12件、扬尘类8件、油烟类7件、水污染类6件、其他类3件,生态类2件和重金属类1件。
自治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统筹指导,严肃问责追责,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十三批697件转办件已办结648件,其中查证属实594件,不属实54件。查证属实的594件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521家,行政处罚192家,处罚金额合计2121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4人,约谈71人,问责475人。所有转办件具体办结情况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ht t p://www.xinj iang.gov.cn)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