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9月1日讯记者王亚芸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9月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十二批75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已办结63件。
第十二批63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31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7件,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塔城地区各4件,喀什地区3件,和田地区、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和哈密市各2件,吐鲁番市1件。另外,兵地共同办理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固废类25件、噪声类和油烟类各15件、大气类12件、扬尘类9件、其他类6件、生态类和水污染类各4件、重金属类1件。
我区各级党委、政府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标准,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理念和环境治理能力。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十二批626件转办件已办结583件,其中查证属实534件,不属实49件。查证属实的534件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490家,行政处罚179家,处罚金额合计2012.99万元,行政拘留14人,约谈69人,问责460人。所有转办件具体办结情况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ht t p://www. xinj iang.gov.cn)予以公布。